| 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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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4-29 14:21 文章来源:外贸科 |
|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其它 |
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需提报材料
1、登陆http://dwmy.wms.mofcom.gov.cn/,新办企业点击“在线申报”,变更企业点击“表格下载”,填写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打印一式三份,法人签字盖章。
2、企业报送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三份。
另外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两份:(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2)获得产品认证的出口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3)获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4)企业概况介绍:包括企业占地面积、生产工艺流程及说明、生产规模、产品总体质量情况、企业获得荣誉及奖励情况(包括荣誉奖励名称、授予单位、授予日期、有效期等内容)、具体联系人姓名电话。(5)企业填写《淄博出口企业备案登记表》(附表一);(6)企业签订的《出口〈目录〉外工业产品生产企业符合性声明》(附表二);(7)企业签订的《出口〈目录〉外工业产品生产企业质量承诺书》(附表三)(《目录》是指商务部和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出口法检目录)。(注:(5)、(6)、(7)盖企业公章)
注:个体企业需提交验资报告复印件二份。
对外贸易经营者凭加盖备案登记印章的《登记表》在30日内到当地海关、商检、工商、税务、外汇、银行等部门办理开展外经贸业务的所有有关手续。
业务咨询电话:0533-4180173 41101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