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9年淄博市外商投资企业 网上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外经贸局、高新区经发局及区县、高新区有关部门、各外商投资企业: 根据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省财政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统计局、省外管局《关于开展2009年山东省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鲁外经贸外资字[2009]175号)要求,现将2009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是政府转变监管方式、改善投资环境的一项措施,是全面掌握外商投资企业存续情况,为领导决策服务的工作平台,同时也是联合年检各部门全面掌握外商投资企业运营情况的重要途径。 按上级有关部门规定,各单位要切实重视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联合年检的宣传力度,努力提高企业的参检率。各区县及高新区要对辖区内应检企业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有针对性地做好年检宣传发动工作,确保企业参检率超过95%。 二、联合年检各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切实做到一个窗口对外,提高工作效率。对不申报年检、未如实申报年检情况或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联合年检各部门依靠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和处罚。对“三无企业”及时清理,并予以注、吊销。对当年和累计已撤销批准证书的企业进行统计,并在联合年检工作总结中列明清理和注、吊销情况。 三、参检企业范围和联合年检时间: 1、在省参检企业范围。2008年12月31日前在省外经贸厅批准设立、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包括台港澳侨投资企业,下同),应到省外经贸厅和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参检。在商务部批准设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也应到省外经贸厅参检。 2、在市参检企业范围。2008年12月31日前在市外经贸局批准设立、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包括台港澳侨投资企业,下同),应到市外经贸局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等单位参检。 3、联合年检时间:从即日起至2009年6月30日为本年度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时间。 四、各部门本着方便企业的原则,积极创造条件,实行网上联合年检。我市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应分别登陆www.lhnj.gov.cn和淄博红盾信息网(www.zbgs.com.cn或http://202.110.209.4:7001)。企业在线注册后可登录,填报新版联合年检报告书中的相关数据,选择具体审核部门(区县及高新区有关部门优先选择),传至相关部门,各部门初审通过后,企业从网上打印新版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报告书,连同其它年检材料一并报送相关部门;各部门进行网上审核、查询、汇总等操作。企业提交的年检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予以通过年检。 五、参检企业申报年检流程:参检企业需在线注册后方可登录,填报新版联合年检报告书中的相关数据,设置具体审核部门,上传至市级或区县相关部门(区县及高新区有关部门优先),各部门初审通过后,企业从网上打印新版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报告书,连同其它年检材料一并报送相关部门。 联合年检报告书具体填报要求见www.lhnj.gov.cn首页在线手册或登陆山东国际商务网(www.shandongbusiness.gov.con)政务大厅—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专栏下载填报说明。 六、年检时间:2009年5月19日至6月9日为八部门联合办公时间,各年检企业应按要求报送的年检材料,一并送市联合年检办公室。2009年联合年检办公分片进行,分别设张店片、淄川片、博山片(含沂源县)、周村片、临淄片、桓台片(含高青县)、高新区片,每片集中一天办公,办公时间、地点附后。要求片内企业尽量在这一天送报材料(其他时间到各部门进行年检),材料收取后由联合年检各部门对企业申报的年检材料进行审查。 七、各年检受理部门对通过网上填报的项目和数据,应要求企业应填尽填,避免漏填漏报。对填报的有关数字和使用的币值,各年检部门要认真审查,以求准确无误。对发现有问题的要求及时退回重填,防止出现统计汇总错误。 八、对不申报年检、未如实申报年检情况或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联合年检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依法处理。对于2008年7月1日以后出资期限到期的无违法记录的企业,因资金紧张无法按时缴付出资的,依企业申请,依法允许延长出资期限至2009年底。对于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企业成立后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允许其延续至2009年底。 九、处罚措施 如不按时参检,外经贸局将撤销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给予相应处罚,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其他有关部门也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附件:1、联合年检各部门要求企业报送的年检材料 2、联合年检各部门联络表 3、联合年检各部门分片设置表 4、各区县及高新区应检企业数量一览表 二○○九年四月十一日 1241598889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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